第六章
魏晋时期,为了体现恤刑及加强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确立了
废除宫刑
登闻鼓制度
律博士
答案:死刑复奏制度
《晋律》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以下对该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卑幼犯尊长,卑幼减轻处罚
尊长犯卑幼,处罚同于常人
尊长犯卑幼,加重处罚尊长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死刑复核制度”确立于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宫刑废除”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较秦汉时期有了较大发展,其中确立于这一时期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制度有
准五服以制罪
秋冬行刑
春秋决狱有关《魏律》的正确说法是
“八议”入律
“准五服以制罪”入律
将《九章律》中的“具律”改为“法例”置入律首在中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最早确立法典12篇结构的是将廷尉改为大理、扩建为大理寺始于为《晋律》进行注解,并为后人称为“张杜律”的律学家是
张斐
张寿
杜预改具律为刑名,冠于律首的法典是
晋律
北周律
北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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