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司设立:介绍公司设立的概念、性质与立法类型、公司设立的效力;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质,设立中公司行为的责任归属。我国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后果,设立中公司的法律问题。3.1概述: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必须采取和完成的多种连续的准备行为。公司设立,一般经历了自由设立→特许设立→核准设立→准则设立的过程。
3.2公司设立中的资本问题:设立公司必须具备资本条件,介绍我国公司资本制改革与股东的出资方式。
3.3公司设立的效力:本节讨论设立中公司和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人格这两个法律问题。
[多选题]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丙负责租赁公司运营所需仓库。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清偿责任
 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丙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清偿责任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多选题]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单选题]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是Ⅰ.同时设立 Ⅱ.募集设立  Ⅲ.渐次设立  Ⅳ.复杂设立
Ⅲ、Ⅳ
Ⅱ、Ⅲ、Ⅳ
Ⅰ、Ⅱ
Ⅰ、Ⅱ、Ⅳ[判断题] 依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判断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半数以上应具有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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