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法总论:法学意义上的“商”指向一切营利性经营活动。商法较之民法,具有营利性、复合性、技术性、国际趋同性和变革性。商法基本原则包括交易自由原则、促进交易便捷原则、维护交易安全原则、企业维持原则四大原则。商事登记、商事名称和商事账簿制度是商事事务公开的主要方式。1.1商法概述:本节阐述了法学意义上商的概念;商法较之民法的主要特征;商法的四大基本原则。
1.2商事事务的公开:本节阐述了商事登记制度、商事名称制度和商事账簿制度这三种商事事务公开制度。
[多选题] 法学意义上的“商”具有(      )性和(      )性。
经营或营业
非营利
流通
营利
答案:营利经营或营业
[判断题]我国具有形式意义上的商法。


答案:错
[判断题] 我国的商事登记本质上属于一种公法行为。


答案:对
[判断题] 商事名称具有区分功能、价值功能和公示功能。


答案:对
[判断题] 现代商事企业的设立大都遵循准则设立主义。


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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