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的规定方法及其有关知识。 本章的重点是买方的检验权,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我国商检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及其法定检验,商检条款的主要内容;违约的法律责任, 索赔条款的类型及其运用;不可抗力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和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事项;仲裁协议的作用及其形式,仲裁条款的基本内容,仲裁地点的规定方法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6.1检验、索赔:检验、索赔
6.2不可抗力和仲裁:不可抗力和仲裁
[判断题]象征性交货意味着买方无须对货物进行检验。


答案:错
[判断题]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商检方法是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判断题]双方要想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必须要达成仲裁协议。    

[判断题]一方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不执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判断题]在进出口业务中,进口人收货后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供货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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