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第二节行政法关系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四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的地位和作用第五节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1.1行政法的概念: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的涵义(一)行政的概念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二)行政的特征1、主体特定性2、公益性3、整体性与能动性(司法)4、过程性(司法)5、法定性与裁量性6、被监督性二、行政法的涵义(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二)行政权的概念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物实施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三、行政法的渊源一般渊源:(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四)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殊渊源:(一)法律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二)国际条约、惯例:这常涉及一国国内的行政管理,成为调整该国行政机关与公民、组织及外国人、外国组织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四、行政法的分类(一)一般行政法与特殊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特别行政法:是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与原则的总称。(二)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实体行政法:是规范当事人在某种法律关系中的存在、地位或资格和权能等实体性权利义务的行政法规范的总称。程序行政法:是规定实施实体性行政法规范所必需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义务的行政法规范的总称。(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即行政救济法)五、行政法的特点(一)行政法是具有多元性的法:1.形式多元(没有完整的统一的法典)2.内容广泛、易变3.效力多元:①效力层级多元②效力适用范围多元(二)行政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且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
1.2行政法关系:第二节行政法关系一、行政法关系基础问题(一)概念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二)涵义1、受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2、行政法关系是由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3、行政法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二、行政法律关系(一)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1.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2.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四)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五)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四)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法治原则:法治原则贯穿于行政法律关系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以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二)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一)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合理性原则的产生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二)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三)比例原则(必要原则)1、适当性原则适当性原则是对行政行为的一种目的上的要求,即行政行为的作出要适合于目的的实现,或者说不得与目的相悖离。2、必要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是从手段上对行政行为所作的要求,它是指行政行为不超越实现目的之必要程度,也即为达成目的面对多种可能选择的手段须尽可能采取影响最轻微的手段。3、衡量性原则(或称狭义比例原则)衡量性原则又称狭义比例原则或平衡原则,是指手段应按目的加以衡量,即任何干涉措施所造成的损害应轻于达成目的所获致的利益,才具有合法性。换言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面对多种可能选择的手段,对手段的选择应按目的加以衡量。行政成本的考虑,也属于衡量性原则(即狭义比例原则)范畴。三、应急性原则:应急性原则: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性权力同样是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
1.4行政法在法律体系的地位和作用:第四节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一,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关系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行政法又被称为“小宪法”,西方学者霍兰德把宪法典叫做“静态的宪法”,把行政法叫做“动态的宪法”)。第三,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二、行政法的作用:(一)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二)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1.5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第五节 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一、行政法学的发展:(一)大陆法系:大陆法系的行政法以法国最为典型,被称为行政法的母国。法国行政权二元化,司法权双轨制,法院分为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国为模式,建立行政法院体系。(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相比,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研究起步较晚。英国行政法内容:委任立法,行政裁判所,司法审查制度。美国行政法特点:独立的行政机构,委任立法,行政程序(政务公开制度)。二、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一般而言,行政法学总是在介绍行政法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展开为“行政组织法”、“行政作用(活动)法”、“行政救济法”三个相互关联、在逻辑上缺一不可的部分。
[多选题]下列( )属于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解释
地方解释
学理解释
司法解释
答案: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司法解释
[填空题]行政法的核心原则是__________原则。
答案:行政法治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 )是特殊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国务院组织法》
答案:《治安管理处罚法》
[单选题]行政法是( )的延伸和具体化
民法
刑法
宪法
法律
答案:宪法
[判断题]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产生的。( )


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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