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食品安全性风险分析和控制:本章讲述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概述、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安全标准。要求掌握食品安全的概念,我国食品安全毒理学评价原则、目的和结果评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构成,食品安全标准,GMP的概念和注意目标,HACCP的概念、原理及原则。熟悉国内外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术语和定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概念,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分类和意义。13.1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本节内容讲述了食品安全行毒理学评价的内容。要求掌握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对受试物的要求,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实验内容,不同受试物选择毒性试验的原则,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目的和结果判定,了解食品安全毒理学评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判断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国家标准(GB15193.1-2014) 适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因素的安全性。


答案:对
[判断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国家标准(GB15193.1-2014)的检验对象包括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辐照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以及食品污染物。

[判断题]对某受试物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时,应提供其名称、批号、含量、保存条件、原料生产、生产工艺、质量规格标准、性状及人体推荐摄入量等有关资料。

[判断题]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实验时应包括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理学试验、慢性毒性试验和致癌试验。

[判断题]凡属已知的或在多个国家有食用历史的物质,同时申请单位又有资料证明申报受试物的质量规格与国外产品一致,则可通过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和28天经口毒性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进行遗传毒性试验。

[判断题]急性毒性试验,可了解受试物的毒性强度、性质和可能的靶器官,测定

[判断题]对某受试物进行90天经口喂养试验,若未观察到有害作用水平小于或等于人的推荐摄入量的100倍时,表示该物资毒性较弱,可适量用于食品。

[判断题]对某物质进行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时,若在受试物组发现某种在对照组没有发生的肿瘤,如果进分析无统计学意义,可不用理会。

[判断题]由动物毒性试验结果外推到人时,鉴于动物与人的种属和个体之间的生物学差异,安全系数通常为100倍,但也应根据受试物的特点综合考虑增大或缩小安全系数。

[判断题]对某受试物进行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时,若未观察到有害作用水平大于50倍而小于100倍者,经安全性评价后,再决定受试物是否用于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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